廉政建设
我院纪委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
为深化以案促鉴、以案促改教育机制,强化我院党员干部职工红线意识和底线观念,院纪委已第9个年头将十一月作为警示教育月,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警示教育月一始,院纪委认真选取近期的警示录像 ,针对全体职工循环播放。为确保教育覆盖面,对参加人员较少的科室采用借录像的方式开展补看补学。
作为廉政警示教育月的重头戏,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党委委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张靖明应邀专题解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党支部、纪检干部及重点部门等人员参加培训。靖明组长结合典型案例生动解读了医疗卫生行业的纪律规定。尤其结合六项纪律,提出领导干部日常工作中不能触碰的35条“高压线”。他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施教,主动对标思考,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防止权力越位、缺位、错位。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及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红红脸”,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接下来的一周,纪委组织了重点科室主任及重点岗位人员参观了北京市全面从严治党警示教育基地。大家仔细聆听讲解员的讲解,看到服刑人员在监狱里接受改造的影像,听到他们发自内心的悔过之声。贪婪使得他们曾经卓越的工作能力、突出的工作业绩、美满家庭生活都灰飞烟灭,剩下的是无尽的痛苦和煎熬。
靳雪玮书记在活动中指出,每年11月我院纪委开展的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已成为常态,结合各支部日常开展的示范警示教育,旨在通过集中性和经常性结合,针对性和时效性并重的教育形式,使警示教育“精准”入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抓在经常融入日常的纪律规矩意识,时刻警醒教育党员干部坚守初心使命,严守纪律规矩,远离纪法红线。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培训内容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厘清权力界限,做到依法、依纪、依规用权,把纪律规矩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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