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各类人员住院办理程序(制度)
一.参保人员住院程序
1.参保人员持住院单到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
2.参保人员缴纳住院押金8000元。
3.将“医保手册”交医保办公室登记、留存。
二.未带“医保手册”参保人员住院程序
1.未带“医保手册”的参保人员缴纳住院押金12000元。
2.未带“医保手册”的参保人员出院后,费用全额垫付。
3.住院期间交“医保手册”的参保人员,在此之日前发生的住院费用,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
三.公费医疗照顾人员住院程序
1.公费医疗照顾人员住院必须持《医疗证》或《优诊证》及《医疗照顾人员就医凭证》,缴纳住院押金1000元。
2.办理住院手续后,将《医疗证》或《优诊证》及《医疗照顾人员就医凭证》交予医保办公室,同时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保同时又享受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住院程序
参保同时又享受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住院时必须将民政部颁发的《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原件交予医保办,验证无误后,医保办留存病人《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复印件,起付标准减半。
五.自费病人住院程序
1、 自费病人持住院单缴纳住院押金12000元
2、 自费同时又享受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住院时将《身份证》、《户口簿》、《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证金领取证》原件交予病区护士,验证无误后,病区留存复印件,床位费减半。
六.外地参保病人住院程序同自费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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