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使用远程探视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我院住院24小时封闭管理要求,保障患者健康,结合疫情防控管理台账相关要求,改善患者住院体验,缓解无法探视对患者造成的不便,提高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体现人文医疗理念。特制定远程探视管理制度如下:
1.使用远程探视患者需经过病区(医疗、护理、心理)及家属在内的综合风险评估后,方可使用远程探视系统。
2.患者经评估需具备如下条件,方可实施远程探视
1)病情稳定,无自杀、自伤、冲动、外走、藏药等风险和行为;
2)每日能按照病区管理规定,密切配合医护进行治疗护理工作;
3)理解接受并严格遵守病区对于远程探视系统使用的管理要求。
3.各病区根据科室情况,规定远程探视开放时间,其他时间不开放。
4.患者在远程视频探视期间,有工作人员维持秩序,遵守人员安排。
5.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患者在使用远程探视过程,对设备造成的损坏、丢失等各种意外,需按价赔偿。
视频探视申请流程
1、有需求的病区提交视频探视申请至信息科,信息科给予设备支持;
2、医生宣教告知患者及家属,病区可以提供视频探视及时间安排;
3、家属及患者同意视频探视,并添加病区微信号;
4、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工娱治疗师共同评估患者是否可以参加视频探视;
5、每周由医生统一制定患者视频探视名单,并告知家属;
6、护士按医生的视频探视名单为患者家属发送视频探视提醒;
7、如患者病情发生变化,不能参加视频探视,护士有权暂停患者并告知医生;
8、医生视频后做好与家属沟通,了解患者需求;
视频探视申请流程
住院患者视频探视功能需配合我院互联网诊疗APP或互联网诊疗微信小程序使用,包括患者端(PAD端)和家属端(视频通话时需要家属端处于登录状态)。
一、家属端使用流程如下:
1.家属下载安装“我院APP”或使用微信搜索并关注“我院互联网诊疗”小程序(下载链接和小程序二维码见附件)。
2.打开APP或小程序,点击首页右下角“我的”,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登录APP或小程序。
3.家属端保持登录状态,等待患者端呼叫,接通后即可视频通话。
二、患者端使用流程如下:
1.打开PAD主页面,点击视频探视(下图红框位置)
2.页面弹出手机号的输入框(如下图)。手动输入呼叫的手机号(患者家属登录App或小程序的手机号),点击发起视频(需确定已连接佑康医护外网)。
3.视频发起成功后,进入等待接通页面,家属端接通后即可视频。
远程探视注意事项
1、患者必须经过医、护、心理三方风险评估后,方可进行远程探视;
2、远程探视环境应符合安全需要,避免干扰及交叉感染;
3、远程探视应用专人管理,维持秩序;
4、远程探视患者端操作由护士代替,患者只负责视频通话;
5、在使用过程中(违反以下规定,停止本次视频远程探视)
1)探视过程中出现情绪不稳,有可以伤害自己或他人时。
2)超出规定探视时长,影响他人探视时。
3)探视时辱骂家人和工作人员时
4)探视时可能要损坏视频工具时
病区患者开放手机使用管理规范
为提高医院人文管理水平,改善患者住院体验,持续推进友善医院建设,鼓励各病区根据实际情况在患者住院期间开放手机使用权限。
一、目的:
改善患者住院体验,促进各病区的人文关怀,提高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
二、使用条件:
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患者本人及家属双方提出申请,经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后,可有限使用个人手机与亲属进行电话联系。
使用手机的患者需符合如下条件:
1.病情稳定,无自伤、自杀、冲动、外走、藏药等风险行为。
2.配合并遵守病区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3.如病情波动,病区有权暂停患者手机使用,并通知家属。
三、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病区患者手机集中统一管理,做好清点、使用签字
2.注意充电安全,防止火灾发生。
3.注意保护其他患者隐私,适当遮挡、封闭手机前后镜头。
4.各病区根据科室情况,制定具体使用时长
5.工作人员不负责接听患者手机。
6.违反以下规定,暂停手机使用:
1)对病区环境、患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及对上述信息进行网络传播;
2)网上购物、定外卖、转账、贷款等金钱交易;
3)无故拨打 110 及其它应急电话扰乱公共秩序;
4)手机转借他人或代他人联络。
5)声音外放影响他人休息。
6)住院期间病情波动,拒绝配合治疗。
四、各病区依据本规范制定符合科室特点的手机使用规定、要求
五、责任免除:
1.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患者在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丢失等各种意外,责任自负,与院方无关。
2.由于手机、充电线、充电设备等安全的不确定性,如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手机的损坏,与院方无关。
护理部
2021年2月24日
病区患者开放手机使用管理规范
为提高病区人文管理水平,改善患者住院体验,持续推进友善医院建设,鼓励病区在患者住院期间开放手机使用权限。
一、目的:
改善患者住院体验,促进病区的人文关怀,提高住院患者及家属的满意度。
二、使用条件:
患者在住院期间由患者本人及家属双方提出申请,经评估小组进行综合评估后,可有限制地使用个人手机与亲属进行电话联系。
使用手机的患者需符合如下条件:
1. 病情稳定,无自伤、自杀、冲动、外走、藏药等风险行为。
2. 配合并遵守病区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3. 如病情波动,病区有权暂停患者手机使用,并通知家属。
三、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 病区患者手机集中统一管理,设专柜保管,做好清点、签字
2. 设定专门地点、专人管理做好手机充电工作
3. 注意尊重患者隐私保护,适当遮挡、封闭手机前后镜头。
4. 各区根据科室情况,制定具体使用时长
5. 工作人员不负责接听患者手机。
6. 违反以下规定,暂停手机使用:
1) 对病区环境、患者和工作人员进行拍照、录音、录像,及对上述信息进行网络传播;
2) 网上购物、定外卖、转账、贷款等金钱交易;
3) 无故拨打 110 及其它应急电话扰乱公共秩序;
4) 手机转借他人或代他人联络。
5) 声音外放影响他人休息。
6) 住院期间病情波动,拒绝配合治疗。
四、各病区依据本规范制定符合科室特点的手机使用规定、要求
五、责任免除:
1. 由于精神疾病的特殊性,患者在手机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损坏、丢失等各种意外,责任自负,与院方无关。
2. 由于手机、充电线、充电设备等安全的不确定性,如在充电过程中发生手机的损坏,与院方无关。
护理部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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