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
廉政提醒丨廉洁过端午 佳节更有“节”
端午节将至,预祝全体职工及家人端午节安康!送上美好祝福的同时,请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续做好纠治“四风”工作,严格落实院党委、院纪委《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过节有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严明纪律要求
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
严禁利用电子商务违规收受和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礼品;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利用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
严禁在食堂日常用餐、公务接待用餐、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出现餐饮浪费现象;
严禁公款旅游;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严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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