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取药、用药须知
一. 取药须知
1.西药、中成药、草药在门诊楼(1号楼)一层大厅药房窗口取药;
2.请您当面核对药品。为保证您和大家的用药安全,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已经调配的中草药不能退换);
3. 门诊药房开放时间:门诊(急诊)24小时。
二. 用药咨询中心
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00;
2. 地点:门诊楼(1号楼)二层(普通诊区)用药咨询中心;
3. 咨询电话:010-58303292(工作日:8:00—16:30)。
三. 药学门诊
我院是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主要负责急、重精神障碍的门诊和住院治疗,及精神科药物所致不良反应相关症状的辅助治疗,临床积淀深厚。药事部临床药学工作起步较早,目前我科已拥有专业的临床药师队伍,拥有儿童、中医、心血管、神经内科、妇产等近10名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培训基地培训合格的临床药师,他们具有丰富的药学知识和临床药物治疗经验,可以独立开展多种精神科药物的血药浓度监测结果解释。
出诊时间:每周二和周四 上午8:00-11: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出诊地点:门诊楼(1号楼)二层普通诊区14诊室;
挂号方式:(1)京医通平台或自助机挂号;(2)诊间预约;
医事服务费:零元。
咨询电话:010-58303292(工作日时间:8: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