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项目
开具医疗证明须知
一. 开具病假证明书
1.患者本人来我院就诊,可开具病假证明书;
2.医生根据病人实际病情及诊断开具病假证明书,神经症病人开假不超过两周,重性精神疾病开假不超过一个月;
3.家属不可代替病人本人开具病假证明书;
4.病假证明书盖章有效;
5.病假证明书不予补办或提前开具;
6.盖章:8:00-17:30在门诊楼(1号楼)一层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盖章;其他时间在急诊医生办公室盖章。
二.门诊诊断证明书开具流程:
注:未满18岁患者开诊断证明需由监护人陪同。
开具诊断证明书介绍信格式:
介绍信
我院:
兹有我单位(社区、学校)XXX(患者姓名),现因办理XXX(所办事情),须出示其相关诊断证明。
单位(社区、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注:诊断证明盖章8:00-17:30到门诊楼(1号楼)一层门诊一站式服务中心盖章,其他时间在急诊医生办公室盖章。
三. 开具复工、复学证明
1. 开具时间: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11点之前(取号截止10点);
2. 开具地点:3号楼2层司法鉴定科;
3. 开具流程:
1)携带单位/学校介绍信,介绍信中必须注明“因何种疾病休息,要求我院出具复工/复学证明”。
2)患者及家属到场(如家长不能到场,需老师陪同);
3)如患者未在我院就诊,需携带外院就诊资料;
4)特殊职业(司机、幼儿园、教师、医护人员、公共服务业等)开具复工证明时必须单位人员陪同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
5)证明分两种情形,可复工/复学证明、试复工/复学证明。
4. 咨询电话:010-58303230、010-58303228(工作日:8:00—16:30)。
开具复工/复学介绍信模板:
我院:
兹有我单位(学校)职工(学生)XXX(患者姓名),因何种精神疾病(疾病诊断)休息,要求我院出具复工(复学)证明。
单位(学校)公章
年 月 日